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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,我國首次實施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,與每個人息息相關。
6月8日,國家稅務總局昆明市第一稅務分局王凡副局長、個人所得稅匯算組業(yè)務骨干黃璐等一行,到我司開展“問需求、優(yōu)服務、促發(fā)展”走訪活動。
走訪中,稅局相關人員宣講了個人所得稅匯算的最新政策,詳細介紹個稅匯算手機APP端及web端操作流程,解答個稅匯算及個稅六項專項附加扣除的有關問題,幫助企業(yè)人員深入學習了解政策。
針對稅局宣講內(nèi)容及要求,我司會積極配合相關工作開展,將政策傳達給每位員工,此外,做好離職、退休等員工個人所得稅匯算工作。
國家稅務總局發(fā)布的《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辦稅指引》明確,如果申請年度匯算,納稅人應如實申報,如未依法如實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的,可能面臨稅務行政處罰,記入個人納稅信用檔案。因此,個人需在已預繳個人所得稅稅款的基礎上,“查遺補漏、匯總收支、按年算賬、多退少補”。